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[1997]108 号文《关于印发一九九七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、修订计划的通知》的要求,由原化工部为主编部门,会同冶金、机械、中石化部门的所属单位,对原国家标准《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J 93—86进行修订而成。本规范包括总则、术语、施工准备、取源部件的安装、仪表设备的安装、仪表线路的安装、仪表管道的安装、脱脂、电气防爆和接地、防护、仪表试验以及工程验收等十二章。
新规范名称中将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修改为自动化仪表工程,扩大了适用范围。新编写了术语、施工准备两章和机械量检测仪表、其他检测仪表、控制仪表和综合控制系统、综合控制系统的试验等四节。对原规范的部分章节进行了调整。
在修订本规范的过程中,规范修订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,总结了我国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方面的实践经验,同时参考了国内外自动化仪表工程的大量文献和工程资料,以及仪表产品、管道施工、电气施工、电气防爆等相关的国家标准的修订情况,广泛征 求了国内化工、石油化工、冶金、机械、电力等行业的工程施工、工程设计、石油化工产品生产、仪表设备和材料制造、质量监督检测等单位对规范修订稿的意见,修订组对所征求的意见进行了整理讨论,经审查定稿。
在规范执行过程中,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,认真总结经验,注意积累资料。如发现对本规范中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,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往:北京市亚运村安慧里四区16 号楼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化工工程委员会秘书处(邮编 100723,电话:84885096),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。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全国化工施工标准化管理中心站负责,电话(传真):0311—588624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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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规范主编单位、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:
主编单位:全国化工施工标准化管理中心站
参编单位: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公司
中国石化集团第十建设公司
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
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公司
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
主要起草人:张同兴 毛仲德 颜祖清 闫长森 高秋克 侯志文 张刚